2011年1月17日

2011年1月真理部指令

1日
山东省委宣传部:请撤回调查济南多家银行身陷伪造金融票证一案的记者。

4日
中宣部: 禁止在报道中提及“公民社会”,不能炒作这一话题。

5日
吉林省宣:对今日白山市两名疑似朝军警人员非法越境枪击,我边民被击毙事件,各媒体不做报道。

6日
网管办:关于山东泰安袭警事件,网上加强正面舆论引导,重点报道牺牲和负伤民警的事迹,不刊发案件处置细节,平述警方处置的稿件。互动栏目加强管理,有关这方面的负面信息予以删除。

14日
国新办:各网站不得转发有关塔吉克斯坦退还中国约1000万平方公里领土的新闻报道,如果已经转发,请网站编辑立即删除。

17日
河南省委宣传部:关于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段发生涉嫌盗墓致人死亡一事,各媒体及网络不报道。

18日
接山东省委宣传部通知:一、山经和山财合并一事,没有相关部门的权威发布,不准恶意炒作。二、中宣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专项行动,特别是打击坑农害农行为,各媒体要作好相关的宣传报道。

29日
国务院新闻办、公安部第十一局:埃及骚乱一事,全国媒体必须使用新华社通稿,严禁擅自编译外电。网站加强跟贴、论坛、博客,尤其是微博的互动栏目,管理不力的,我办将强制关闭。

1 条评论:

  1. 一直在关注,这也是人们需要的。希望能持续: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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